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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
  南都訊 記者張少傑 近日,江蘇徐州中級法院一名法官,因遭舉報涉嫌強姦被暫停執行公務。舉報者稱,該法官在酒後將其強姦,地點則為該院另一法官的住處。徐州中院工作人員則表示,此案正由公安部門調查。
  據瞭解,涉事法官為徐州市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法官張某,曾在該院多次審判中,擔任審判長,年約54歲。
  2014年9月4日,由徐州市中級法院監察室向張某下發的《監察通知書》顯示,鑒於李女士“已向公安機關報案,且公安機關已進入刑事調查,經研究,依照《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四條之規定,決定暫停你執行公務。”
  李女士今年約40歲。她對南都記者表示,她與張某曾為男女朋友關係,但兩人已於今年3月分手。分手後,張某所借她的錢一直遲遲不還。
  8月27日下午3點左右,在多次電話溝通無果後,李女士去徐州中院張某的辦公室,催其還錢。爭吵幾小時仍無果。
  當日晚上7時左右,李女士、張某與張某的一名同事在飯店吃飯,打算“換個地方繼續談”。其間,3人喝了黃酒,李女士呈醉酒狀態。
  李女士稱,當晚11時左右,3人離開飯店,共同拼一輛出租車,準備各自回家。回家途中,出租車行至張某同事的住處時,張某將李女士帶到其同事房間,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。其間,她曾奮力反抗但未果。李女士還提供了其稱是事發後所拍的照片,照片上顯示,其胳膊、大腿等部位,有多處淤青痕跡。
  據李女士稱,強姦發生時,張某的同事也在場。
  次日早上7點左右,張某同事打電話給李女士的朋友,讓其開車把她接走。李女士朋友稱當時看到李女士“神志恍惚,有哭過的痕跡”。
  對此,涉事法官張某拒絕接受採訪,“我不能和你說話。你可以問公安,也可以問紀檢。”
  徐州市中院相關工作人員對南都記者稱,確實收到舉報信息,此案正由公安部門調查。
(編輯:SN0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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