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商報寶雞訊(記者周金柱)從4S店買回新車近一個月,車主才發現,購車發票竟然少開了近萬元。4S店承認是工作失誤,但稱發票少開也讓車主少上了稅。
  購車發票少開近萬元
  2014年12月12日,寶雞市民衡先生在位於寶雞高新大道的寶雞東風風行4S店買了一輛商務車。隨後,衡先生通過該4S店聯繫上了一家汽車貸款公司,並辦理了按揭貸款。
  “車買回來後,貸款公司就把購置稅發票、機動車登記證書和另一把汽車鑰匙拿走了。”衡先生說,直到去年12月底新車上牌時,他才從貸款公司工作人員處看到了他的購車發票,但上面的金額卻比他實際的購車款少了近萬元。
  “裸車花了74000元,但發票上只有64800元,少開了9200元。”衡先生說,他到4S店詢問,客戶經理答覆說,可能是弄錯了,但衡先生“因禍得福”也少交了相應的稅款。
  1月9日下午,華商報記者與衡先生一同來到了寶雞風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,一位負責人說,發票被低開,是財務人員的工作失誤。“客戶買的是高配車,財務人員以為是低配,就把發票打錯了。”該負責人說,之前客戶經理解釋“為了少上稅”的說法並不准確。但他們通過查詢發現,這9200元車款相應的稅款確實沒交。
  4S店涉嫌逃稅將被查
  寶雞高新區國稅局清薑稅務所所長馬靜波說,新車銷售後,作為4S店要交17%的增值稅,而車主也要交10%的購置稅。發票上少算9200元車款,4S店就少交1564元的增值稅,車主則少交920元的購置稅。但車主的購置稅,也不一定就真的少交了。馬靜波解釋說,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,並非僅靠車輛銷售價格(發票)確定,其應稅價格不能低於稅務部門的最低計稅價格。
  “我也不差這幾百元的稅款,現在就要求4S店給我開具原來車價的發票。”衡先生說,他擔心低開發票後,萬一齣現事故,保險公司會以發票車款為標準理賠,這樣勢必導致理賠金額減少。此外,以後萬一賣車,買主看到發票,肯定也不願給價了。
  華商報記者咨詢一家財險公司的服務熱線,工作人員稱,計算車輛保額時,執行就低不就高的原則。保險公司在計算保費時,一般以車輛實際價值為依據,但如果發票價低於實際價值,保險公司就以發票價為準。“這樣車主就虧了,像偷盜險之類的,出險後賠付也是按發票價來賠付的。”這名工作人員說。
  昨日,高新區國稅局相關負責人稱,他們已經督促涉事4S店及時改正錯誤,給消費者重新開發票。而對於該4S店涉嫌偷逃稅款的行為,他們將進行調查。  (原標題:4S店買新車 發票少開9200元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y09bycnf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